参考资料1:
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,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题中应有之义。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,二者相辅相成。宏观调控贯穿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过程。宏观调控并非应急之策,而是长久之计,是实现可持续发展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内在要求。宏观调控,对个体和局部而言,或许会有短期的阵痛;但对整体和全局而言,则是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长期保证。
任何国家的经济发展都不可能一帆风顺,有矛盾、有问题并不奇怪。重要的是,我们应该对问题和矛盾的症结有清醒的认识,找到破解矛盾和问题的有效之策。一年多的宏观调控使我们认识到,对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识越深刻,就越能够驾驭经济建设的航船又快又好地前进。
参考资料2:
1993年和2003年的两次宏观调控具有较大的区别:(1)针对对象不同。为了控制1992年出现的经济过热,1993年,管理层出台了“十六项调控措施”以稳定面临失控的金融大局及经济失衡,但当时针对的对象主要是房地产、证券等。而目前主要针对的是钢铁、水泥、电解铝、房地产行业;(2)方式不同。1993年的宏观调控力度很大,本届政府虽然也在不断加大调控力度,但采取“一刀切”的可能性不大,现在的调控手段更多的是采用经济手段。间接方式的经济手段的优点在于间接调控的成本比较低;(3)过热程度不同。1993年是整体过热,当时通货膨胀率最高达到20%,而目前基本还是局部过热。
此轮宏观调控主要呈现出如下几个新特点:
一是重点突出。此次调控不是全面紧缩,而是有着很强的针对性,重点要解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、规模过大,特别是钢铁、水泥、电解铝等高耗能行业盲目投资和低水平建设严重问题。相应的调控也是区别对待,主要采取“点刹车”措施,没有笼统地一刀切。
二是未雨绸缪。此次调控是在局部问题有所显露、还没有演化为全局性问题时采取措施的,是一种事前的预防性调节。
三是力度得当。此轮调控实际上始于2003年上半年,由于是一种预调节,调控的回旋余地较大,因此没有采取力度很大的“急刹车”措施,而是根据经济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,根据不同领域的情况,适时适度加以调节,较好地把握了调控的分寸。加强土地管理、上调存款准备金率、控制信贷过快增长等措施的出台都是有节奏、按步骤稳妥推进的,没有引起经济增长大的起伏。从调控手段的运用看,主要以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,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。财政货币政策双管齐下,相互搭配,财政政策由前几年的积极取向逐渐向中性方向转变,货币政策转向适度从紧,在调控中发挥了主导作用。在市场机制还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领域,特别是政府行为推动部分行业投资超高增长的情况下,单纯的市场手段难以达到目标,在土地管理等方面适当运用一些行政手段,来制止行政违规越位错位,在当前看还是非常有必要的。
四是抑扬并举。调控不是目的,而是为了经济更好的发展。因此,此次调控采取冷热兼治、双向使劲的对策,在抑制部分行业过快增长的同时,对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基础薄弱、煤电油运供应紧张等问题,也采取了许多切实有效的措施。深化农村税费改革、减少或取消农业税、直接补贴粮农、加大财政支农力度等一系列措施的出台,为农民、农业和农村带来了重大利好;在政策的大力扶持下,电力、煤炭、运输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也进入了一个重要的机遇发展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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